主办单位 |
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福建省武术协会
福建省跆拳道协会、石狮市文体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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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石狮市武术协会、惠安县肖飞武武术馆 |
赛事时间、地点 |
时间:2020年11月20日—22日 |
地点:石狮市体育馆 |
赛事项目 |
(一)单练项目:
1、南拳类、太极拳类、其他拳术类、自选与规定类的拳术单练套路;
2、南拳类、太极拳类、其他拳术类、自选与规定类的器械单练套路。
(二)对练项目:
1、南拳类与其他拳术类徒手对练、器械(含徒手与器械)对练套路;
2、太极拳类的徒手、器械(含徒手与器械)对练套路。
(三)集体项目:
1、集体拳术、集体器械(含徒手与器械);
2、集体太极拳、集体太极器械(含徒手与器械) |
参加单位 |
海内外武术团体、馆校、大专院校、俱乐部及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
参赛办法 |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3人,队医1名,运动员(男女)人数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参赛的个人项目限报4个单项(同一拳种的拳术、器械不得同时报2项)。可兼报对练1项和集体项目1项。
(三)每名运动员限报对练项目1项(徒手或器械)。2-3人编组,男、女可混合编组。运动员不得跨队当陪练。
(四)运动员参加个人全能:不分拳种类别,男女按年龄组别设全能项目。全能参加条件为南拳类与其他拳术类需报满拳术、短器械、长器械三项,太极拳需报拳术一项、器械二项。个人全能项目不包括软器械、对练。
(五)每队限报集体项目2项(拳术、器材),人数6—12人,少于6人不予编排,性别、年龄不限。运动员不得跨队参加集体项目。
(六)各代表队参加团体赛,参赛运动员不少于25人(含25人),并必须参加一项集体项目,否则不予录取团体名次。团体赛不设男女、年龄组别。 |
竞赛办法 |
(一)本次比赛为:
单项赛、全能赛、集体项目赛、团体赛。
(二)竞赛规则:
按照中国武术协会2012年印制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本次大赛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三)项目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2、规定和自选拳术、器械不少于1分20秒(太极类项目除外)。
3、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5、太极拳和太极器械竞赛套路减少动作不予扣分。
6、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太极拳对练不超过3分种。
7、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四)年龄分组:
儿童组(A组):A组:10岁以下(含10岁,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组(B组):
B1组:11~15岁(2009年至2005年间出生)
B2组:16~20岁(2004年至2000年间出生)
青年组(C组):
C1组:21~30岁(1999年至1990年间出生)
C2组:31~40岁(1989年至1980年间出生)
壮年组(D组):D组:41~50岁(1979年至1970年间出生)
中年组(E组):E组:51~60岁(1969年至1960年间出生)
老年组(F组):F组:61~80岁(1959年至1940年间出生)
(五)比赛服装规定:
运动员在比赛时,必须穿民族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或健身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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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方法与奖励办法 |
(一)录取方法
1、单练项目:按年龄组,男、女分别录取金奖40%、银奖30%、铜奖30%,并颁发奖状和奖牌。凡并组后不足2人(含2人)时,将根据以下比赛成绩录取金、银、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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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成绩录取等级分数标准 |
奖 项 |
成 绩
等
级 |
组 别 |
A组儿童组—B组少年组 |
C组青年组—E组老年组 |
金奖 |
8.41以上 |
8.81分以上 |
银奖 |
8.40~7.80 |
8.80~8.10 |
铜奖 |
7.79以下 |
8.09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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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练项目:按南拳类与其他拳术类、太极拳类的徒手、器械(含徒手与器械)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3、各年龄组、各单项男、女报名参赛人数在5人(不含5人)以下时,按同类项目,男、女分别在同一组别内编组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4、集体项目:按南拳类与其他拳术类、太极拳类的拳术、器械(含徒手与器械)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5、个人全能:按A、B、C、D、E、F年龄分组,不分拳种、流派,男、女各录取前三名,共36个奖项名额,并颁发奖状和牌匾。
计分方法:以拳术、短器械、长器械三项(太极拳除外)最高得分之和计算,太极拳以拳术、器械三项最高得分之处计算。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以获金奖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银奖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获得所有奖项均相等,则并列。
6、集体项目,按南拳类与其他拳术类、太极拳类集体项目的拳术、器械(含徒手与器械),各录取前三名,共12个奖项名额,并颁发奖状和奖牌。
7、团体名次:(1)不分拳种类别、年龄、男女,录取前三名。第一名20000元,第二名15000元,第三名10000元,并颁发获奖牌匾。(2)计分方法:以参赛人数达25人以上代表队,按各队单练项目(不含对练)获金、银、铜奖和一项集体项目获金、银、铜奖累计计算,分值高者列前。若总分相等以获金奖数量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银奖数量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获得所有奖项均相等,则以参赛人数少者列前;若再相等,则并列。(3)分数换算:按每一个金奖得9分、一个银奖得6分、一个铜奖得3分计算,累计得分。
在比赛期间,福建省武协将组织武术一至六段段位考评,段位比赛规程网站和微信可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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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法与报道 |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报名、报项表格可登录本大赛官方网站www.nslhx.com下载。
2、各参赛队于2020年7月23日前务必将报名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报到时再自贴也可以)、身份证复印件、安全责任声明书、报名表于报名时一并用快递邮寄到福建省惠安县崇武五峰欢迎门对面右边大厦六楼《肖飞武詠春拳武术馆》大赛筹委会。
3、为使报名报项准确无误,竞赛部接到各队报名表后将随时与各队沟通,核对报名情况。请各队报名时详细填写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QQ号码。
(二)报到时间与地点:
1、各参赛队于2020年11月23日一天为了方便国外队伍及省外路途较远的团体可以提前报道入住酒店,8日晚上住食自理,23日8∶00—19∶00前石狮市体育馆报到。
2、11月23日20∶30召开组委会和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请各代表队在16:00前完成报到各项事项,准时参加组委会和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会议地点在泉冠大酒店四楼。 |
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
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由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选派(具备国家一级裁判员证件者,可以向大会申请)。 |
大会其他规定 |
(一)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报名后参赛人员与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者,必须在11月20日下午20∶00前向大赛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须交100元人民币。
(二)提前向组委会报名人数排名前六名的团队,颁发武术贡献奖。
(三)各代表队获得一个大赛组委会精制的“弘扬南少林武术文化”的牌匾。
(四)为回报各代表队对华夏南少林武术大赛的长期大力支持,本次大赛将对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和报名参赛者武术套路及跆拳道比赛项目3项以上的运动员,免费赠送价值2980元(全国统一价钱)净水器提货卡一张。
(五)联络方法:
地址:福建省惠安县崇武五峰欢迎门对面右边大厦3楼《肖飞武詠春拳武术馆》
联系人:肖飞武 13506015598 传真/电话:0595-87673585 |
参赛费用 |
1、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会务费100元,合计200元,含领队、教练、运动员(兼者只须交纳一份)和随队人员。不参赛者无须缴纳会务费。以上费用及项目费需于报名时汇款,为了不受影响编排和队员弃权,组委会确定以上款项报名时全部交清才进入编排,办出更有档次的华夏南少林武术大赛。
2、参赛项目费:
(1)单练、对练:每人每项100元。
(2)集体项目费:每人每项50元
(3)观摩人员办证费:每人50元
3、食宿费:
(1)参赛人员随大赛住宿配套务:
石狮市泉冠大酒店:四星酒店(5天4夜)1500元、四星(4天3夜)1400元
以上费用含住宿、用餐、交通、石狮市黄金海岸等景区游!随大会吃住的团队,报到时交清吃住余款。
(2)组委会为了方便参赛团队,代订用餐、交通用车和住宿酒店(享有优惠价格),请提前一个月向组委会预定。联系电话:18016752297刘经理
(3)随大会食宿的,报名人数达25人以上,可免交一人住宿费,但需交纳报名费,如属运动员身份,还需交纳会务费及项目费,住宿自理的团队,可免领队或教练一人报名费。
(4)提前向组委会报名的前十名团队颁布发组织优秀奖牌匾一个;
(5)报名人数排名前六名的团队,组委会将颁布武术贡献奖,在闭幕式上颁发。 |
跆拳道比赛规程 |
一、竞赛办法:
(一)个人品势:进行评分制或PK赛和王中王争霸赛。
(二)竞技:单败淘汰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中国跆拳道竞赛规则》,进行个人对抗赛,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1分钟,局间休息20秒。级别报名不足2人,允许该级别运动员升级别比赛。成年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竞技比赛。凡在省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三)双节棍(团体):每对7人以上,要求动作自创,内容与跆拳道有关联。得分高者列前。
(四)跆拳舞(团体):每队7人以上。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二、参加办法:
(一)各组别每支参赛队伍人数不限;每人可以参加大会所设的任何项目,混双品势及各项团体同组别一人可报多组;竞技每人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比赛。竞技比赛必须穿白色长袖套头道服,品势道服只能参加品势类比赛。竞技比赛运动员必须自备护具、头盔、护裆、护臂、护腿、拳套、护齿(少年组以上用,包括少年组)或面罩(少年组以下用)和脚套(少年组以下用)。矫正牙齿带牙套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二)本次比赛用网上报名,请代表队将参赛运动员的电子相片、身份证正反面的图片在指定的网站上提交(网站http://apply.bt-sports.cn),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23日。报名网站如有问题请电话联系杨先生17602558681微信同号,(跆拳道比赛项目费用汇款到肖惠武帐号或微信转账13506015598微信同号)。
(三)采用一次性称体重的办法,于报到时称重。参加跆拳道竞技的队员报到时,必须交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出具有本人照片(盖章)的体检(含心电图、脑电图)健康证明和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有效期在8月8日-8月14日之前,比赛期间大会统一购买保险20元/人),否则不予参加比赛,参加竞技的队员请领队8月1日前必须身份证号码及姓名发到大会统一做保险。
三、组别年龄:
1.幼儿组:2013.01.01 以后出生者
2.儿童A组:2011.01.01-2011.12.31
3.儿童B组:2009.01.01-2009.12.31
4.少儿A组:2007.01.01-2007.12.31
5.少儿B组:2005.01.01-2005.12.31
6.少年A组:2004.01.01-2003.12.31
7.少年B组:2003.01.01-2002.12.31
8.青年组: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四、项目设置:
(一)品势:
1、个人:分男、女组。
2、混双:每组男、女各一人。
3、团体:分男、女组别,每组3人。
比赛章节如下表: |
比赛章节如下表: |
组别 |
任选并可多选以下比赛章节 |
幼儿组 |
太极1章、太极2章 |
儿童乙组 |
太极1章、太极2章、太极3章 |
儿童甲组 |
太极2章、太极3章、太极4章 |
少儿乙组 |
太极2章、太极3章、太极4章、太极
5章 |
少儿甲组 |
太极2章、太极3章、太极4章、太极
5章 |
少年乙组 |
太极3章、太极4章、太极
5章、太极6章 |
少年甲组 |
太极4章、太极
5章、太极6章、太极7章 |
青年组 |
太极 5章、太极6章、太极7章、太极8章、高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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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参加个人品势、混双品势、团体品势的运动员在其组别中的
品势各章节可以多选。相同组别的运动员与其选的相同章节进行比赛。 |
1、儿童A组
男子:18Kg、 22Kg、 26Kg、 30Kg、 34Kg、 38Kg、 42Kg、 46Kg、
46+Kg;
女子:16Kg、 20Kg、 24Kg、 28Kg、 32Kg、 36Kg、 40Kg、 44Kg、
44+Kg;
2、儿童B组
男子:24Kg、 28Kg、 32Kg、 36Kg、 40Kg、 44Kg、 48Kg、 52Kg、
52+Kg;
女子:22Kg、 26Kg、 30Kg、 34Kg、 38Kg、 42Kg、 46Kg、 50Kg、
50+Kg;
3、少儿组
男子:28Kg、 32Kg、 36Kg、 40Kg、 44Kg、 48Kg、 52Kg、 56Kg、
56+Kg;
女子:24Kg、 28Kg、 32Kg、 36Kg、 40Kg、 44Kg、 48Kg、 52Kg、
52+Kg;
4、少年组
男子:38Kg、 42Kg、 46Kg、 50Kg、 54Kg、 58Kg、 62Kg、 66Kg、
66+Kg;
女子:36Kg、 40Kg、 44Kg、 48Kg、 52Kg、 56Kg、 60Kg、 64Kg、
64+Kg;
5、青年组
男子:42Kg、46Kg、50Kg、54Kg、58Kg、62Kg、68Kg、+68Kg;
女子:39Kg、43Kg、47Kg、51Kg、55Kg、59Kg、63Kg、+63Kg。
(三)双节棍:团体
(四)跆拳道:团体
五、名次录取奖励:
(一)名次录取:
1、个人品势及其他个人项目:以4人为一小组,各组分别录取金奖1人、银奖1人、铜奖2人。
2、竞技:以4人为一小组,各级别分别录取金奖1人、银奖1人、铜奖2人。
3、混双、团体品势及其他团体项目:以4队为一小组,各组分别录取金奖1队、银奖1队、铜奖2队。
4、各组别王中王:个人品势同一组别各小组的第一名选手参加该组别王中王争霸赛,每组别产生男女各一名王中王。
5、金牌王中王:各组别的男、女王中王按从小到大的组别再进行两人一组的PK,最后男女各产生一个“金牌王中王”。
6、总团体:分别录取所有品势项目团体前三名和竞技团体前三名。以各参赛队所有运动员参加的各项比赛所取得的成绩总和计算团体总分。获得个人项目(包含个人品势、竞技)的金、银、铜奖分别按5分、3分、2分记入总分;获得混双品势、团体品势的金、银、铜奖分别按10分、6分、4分记入总分;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以获金奖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银奖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获得所有奖项均相等,则以参赛人数少者列前;若再相等,则并列。
7、大会设男、女个人品势、竞技“最佳技术奖”和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二)奖励办法:
1、品势团体前三名奖金,分别给予奖励人民币第一名1.5万元、第二名1万元、第三名8千元。
2、竞技团体前三名奖金,分别给予奖励人民币第一名1万元、第二名8千元、第三名6千元。
3、“金牌王中王”获得者,授予奖杯。
4、“最佳技术奖”获得者,授予奖杯。
5、“体育道德风尚奖”获得者,授予奖杯。
6、“组别王中王”获得者,授予奖杯和证书。 |